名稱:城市垃圾收集清除設施規劃的要求
(一)城市垃圾收集設施規劃的總體要求
垃圾處理 城市垃圾的收集應該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垃圾收集作業為目標,是任務繁重、耗資較多的一個重要環節。因此,進行垃圾收集設施規劃的時候,要科學合理地設置城市垃圾收集點和城市垃圾收集車的路線。
(1)城市垃圾收集設施應該符合布局合理、美化環境、方便使用、整潔衛生和有利于城市垃圾清運處理作業等要求,并應與舊區改造、新區開發和建設同時規劃、同時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
(2)城市垃圾收集設施應與城市垃圾的中轉、運輸、處理、利用等設施和基地統一規劃,配套設置。其規模與形式由日產量、收集方式和處理工藝確定。
(3)城市垃圾收集設施的建設應該列人城市建設計劃,所需建設經費由建設單位負責。城市垃圾收集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設施的產權單位負責。原有城市垃圾收集設施需改造或者遷建時,必須同時制訂并落實改建或者遷建計劃后方可實施。
(二)城市垃圾收集管道的設置要求 城市垃圾收集管道的設置要求如下所述:件 (1)多層及高層建筑中排放、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管道包括倒口、管道、垃圾容器、垃圾間。垃圾管道應該滿足機械裝車的需要。 (2)垃圾管道應該垂直,內壁應該光滑無死角。內徑應該按照樓房地層數和層住人數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多層建筑管道內徑610--800 nun; 2)高層建筑(20層以內,含20層)管道內徑800--1000 mm;3)超高層建筑內徑不小于1200 mm;4)管道上方出口需高出屋面Im以上,管道通風口要設置擋灰帽。
(3)垃圾管道應該采取防火措施,其設計和建筑應該符合有關防火規定。垃圾管道在樓房每層應該設置倒口間,但不得設置在生活用房內。倒口間應密閉,并便于使用,維修和管道清理。 (4)垃圾管道底層必須設有專用垃圾間,高層垃圾管道的垃圾間內應安裝照明燈、水嘴、排水溝,通風窗等。北方地區應考慮防凍措施。
(5)氣力輸送垃圾管道系統宜用于高級住宅、辦公樓及商貿中心。 (三)垃圾的貯存容器
杯由于城市垃圾產生量的不均性及隨意性,以及對環境部門收集清除的適應性,需要配備城市垃圾貯存容器。垃圾產生者或收集者應根據垃圾的數量、特性及環衛主管部門要求,確定貯存方式,選擇合適的垃圾貯存容器,規劃容器的放置地點和足夠的數目。貯存方式大致可分為家庭貯存、街道貯存、單位貯存和公共貯存。
其要求如下: (1)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裝垃圾收集堆放點的位置要固定,既要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響市容觀瞻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機械化清除; (2)生活垃圾收集點的服務半徑一般不應該超過70 m。在規劃建造新住宅時,未設垃圾管道的多層住宅一般每4棟設置一個垃圾收集點,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間,安置活動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間內應設置通向污水害井的排水溝。
(3)醫療廢棄物和其他特種垃圾必須單獨存放。垃圾容器要密閉并具有便于識別的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