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設施規劃的編制步驟
(一》確定規劃的范圍 根據與規劃范圍有關的基本內容和基本工作(包括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的組成、規劃所在地服務區的劃分和規劃期限的確定等)來確定規劃范圍。
L規劃所在地服務區的劃分F, 規劃所在地服務區是指規劃城市或者地區的垃圾清運處理系統包括的地理區域。服務區的劃分是指在規劃過程中,是將服務區劃分為若干分區,每個分區設置一個獨立的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還是將其作為一個整體來對待,設置一個完整的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或者和鄰近地區的城市合并起來統一規劃,將服務區的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作為其中的一個子系統來進行規劃。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鄉鎮的生活垃圾清運處理必將提到日程上來。在此情況下,需要幾個地區或者地方政府的相互合作。例如:深圳市經濟較發達,該市的城市垃圾清運處理服務區包括全市的自然村在內。目前深圳市郊區是以鎮和街道辦事處為單位解決城市垃圾清運處理問題的,由于各鎮和街道辦事處財力不足,無法建設標準的垃圾清運和處理設施,
垃圾處理場地小而分散,污染控制水平低,對當地環境造成了污染。但是,如果統一設置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雖然可以集中財力,降低城市垃圾清運處理成本,但是又會增加各地區或者各行政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合作問題。
對某一垃圾處理設施來說,在同等技術水平下,處理規模相對小則意味著單位垃圾的處理成本更高,因此城市垃圾的清運處理設施的規模化、大型化和跨地區營運已經成為總的發展趨勢。 2.規劃期限的確定
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的規劃期限一般應和城市總體規劃統一劃分,但是又不能過分僵硬,必要時將依據地方環境和需要來確定規劃期限。必須將規劃期劃分為短期和長期:短期規劃時期望2-5年后垃圾清運處理狀況有一個實質性的改變;長期規劃則為總體規劃,一般為10-20 年,通常為巧年。
(二)確定目標和限制因素·九 ”在城市垃圾清運處理系統規劃過程中,一開始必須確定規劃期內所要達到的目標。這些目標要有明確而簡單的標準,從而可以用來評價垃圾清運處理設施的各種方案的優劣。 1.目標和技術評價標準 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設施規劃的目標必須反映特定的地方條件,對每一個目標都要有一些特定的標準。這里列出其中一部分基本目標,并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列出其他目標。 (1)環境影響:減少城市垃圾清運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二次污染;
(2)健康影響:減少并預防城市垃圾在清運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對城市居民的健康影響;、 (3)技術可靠性:從技術角度確保所采用清運和處理處置技術在當地條件下是安全的、可行的和可持續的;
(4)經濟可行性:確保所采用技術和設施在當地政府的可承受財力之內,同時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并提出其他的(通常是沖突的)目標和限制因素; (5)資源回收: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物質,從而減少最終進人處理處置設施的固體廢物量,降低后續處理處置設施的負荷;
(6)資源保護:采用技術盡可能使填埋土地恢復利用,包括城市垃圾的源頭減量化和分類收集回收,確保城市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達到或者接近100%,收集率也達到或接近100%o (7)政治可接受性:根據地方條件,可接受性。
重要的目標包括最大限度地創造就業機會和設施的公眾由于一個規劃要達到許多目標,沒有任何規劃方案能夠滿足所有目標,但是可以采用多目標決策方法,如層次分析法,對可行方案進行綜合評價,選擇一個總體最優的方案。